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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氯聯苯中毒者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已註記油症身分之健保IC卡就醫,應免收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多氯聯苯中毒者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已註記油症身分之健保IC卡就醫,應免收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政府目前提供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之對象,身分依據及補助內容如下:

 

(一)對象:

 

1,第一代油症患者:具油症暴露史,且於六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

 

2,第二代油症患者:生母為前款患者,且於六十九年一月一日後出生者。

 

(二)身分依據:“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已註記油症身分之健保IC卡。

 

(三)補充內容:

 

1,第一代及第二代“門(急)診”,不分科免部分負擔。

 


2,第一代「住院」,不分科免部分負擔。

 

 

 

 

 

 

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服務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8月10日署授國字第1000201236號函發布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部授國字第1020210141號函修訂

 


一,衛生福利部(以下稱本部)為進行多氯聯苯中毒患者(以下稱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定業務由本部國民健康署處理。
三,本要點所稱油症患者,指中華民國(以下同)六十八年間於彰化縣及台中縣等地發生多氯聯苯污染之米糠油(以下稱油症暴露史)事件,而造成多氯聯苯中毒之患者。

 


四,本要點提供健康照護服務之對象,指下列經本部國民健康機構列冊管理之油症患者:(
一)第一代油症患者:具油症暴露史,且於六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
(二)第二代油症患者:生母為前款患者,且於六十九年一月一日後出生者

 


五,非屬前點列冊管理之油症患者,向本部國民健康署申請,並經審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納入前點第一代或第二代之油症名冊

(二)生母為前點第一款患者,且於六十九年一月一日後出生。(一)具油症暴露史及相關臨床症狀(如附表),並有資料可資佐佐證。

 

六,本部提供健康照護服務之內容如下:(
一)提供第一代及第二代油症
患者定期健康檢查。(二)補助第一代及第二代油症患者全民健康保險門,急診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三)補助第一代油症患者全民健康保險住院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前項第一款健康檢查之服務,得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衛生局協調醫療機構辦理之。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為油症患者就醫後由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撥付醫療院所,並檢附“多氯聯苯”油症患者門診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結算表,匯總明細表及費用明細資料,向本部國民健康署進行核銷。
第一項所需費用,由本部國民健康署編列預算支應之。

 

七,油症患者的健康管理事項,得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衛生局定期對油症患者進行訪視與關懷,記錄其動態及病況變化。
油症患者拒訪或行踪不明者,將實情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衛生局每半年得更新列冊管理清單送至本部國民健康署備查。 
 
附表油症患者依症狀嚴重狀況可替代四種程度:
等級
主要症狀
次要症狀

 

第一級
(極輕級)
眼瞼腺苷分泌過多的
皮膚色素沉著
出汗過多
色素沉著(口腔粘膜及牙齦)
皮膚乾燥

 


第二級
(輕症)
面皰(黑頭粉刺)
關節及四肢伸側之毛囊角化

 

第三級
(中等級)
潰瘍
樣皮疹外陰部脂
囊腫癒合和上下毛孔增大
眼瞼腫脹膨脹
關節部腫脹

 

第四級
(重症)
廣泛性痤瘡樣皮疹
全身毛孔擴大
臉部及下肢腫脹
廣泛性皮疹化膿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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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7
  • 發布日期: 2024-0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