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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藥恐觸法!

拒絕網路買藥
拒絕網路買藥

隨著網路購物盛行,許多人可能透過網路平台購買或販售藥品,但這類行為若未經核准,恐觸犯藥事法,面臨嚴重法律風險。食藥署提醒:目前僅有具「乙類成藥」標示的產品(如綠油精、萬金油、特定成藥)可合法網路販售;販售壯陽藥、減肥藥、代購國外藥品等均屬違法行為,可能買到假藥或沒保障的藥品,服用後若出現不良反應,也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民眾不可將個人自用藥品在網路上販賣,否則觸犯藥事法第27條,可被處以新台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若涉販售未經核准藥品、偽藥或禁藥,最重甚至可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

食藥署也配合海關與地方衛生局,加強查緝網路非法賣藥行為。

民眾如有用藥需求,應「生病找醫師、用藥問藥師」,透過藥局購買具我國藥品許可證之合法藥品;切勿貪圖便利於網路購買或販售來源不明的藥品,以免觸法又危害健康。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8-08
  • 發布日期: 2025-08-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81